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贾珺)2月4日,虚假宣传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北京京盟汇康医药有限公司密云鼓楼店送达了《处罚听证告知书》,药物药店严厉打击该药店擅自发布虚假广告以及涉嫌哄抬物价等经营行为。疗效领
据了解,北京1月26日,罚单密云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北京京盟汇康医药有限公司密云鼓楼店进行价格行为检查时,虚假宣传发现该店借疫情防控之机,药物药店涉嫌对商品功能作出虚假商业宣传,疗效领发布与抑制冠状病毒有关的北京虚假广告,同时涉嫌哄抬物价。罚单针对这一线索,虚假宣传执法人员向专案组报告,药物药店迅速采取措施固化证据,疗效领启动“一案双查”,北京依法进行处罚。罚单
该药店位于城区繁华地带,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在店内张贴的宣传页上写有“官方发布,新型冠状病毒防治方案,中成药推荐使用连花清瘟胶囊,唯一说明书中表明可拆(抑)制冠状病毒SARS药物,药师建议常备2盒,安全度新春”等内容。在没有任何有力证据的情况下,当事人擅自对外宣传夸大其药理作用,误导消费者,涉嫌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构成虚假宣传的行为。监管部门将依法拟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
与此同时,当事人还把原价17.8元的连花清瘟胶囊提升至29.8元,涨幅高达67.4%;1月25日新购进一批口罩,将进价为16元/袋的“专业防护口罩(无呼吸阀)耳带式9001V*2个装/袋”以36元/袋售出,进销差率高达125%。这种经营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构成了哄抬价格的行为,监管部门将依法拟处罚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密云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加大疫情防护用品、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管执法力度,坚持从严从重从快处理,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违法经营行为,全力维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辖区市场秩序,积极响应“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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